各有关单位:
为加强药学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工作,促进医药经营企业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上级职称工作的有关精神,结合本区实际,决定在全区开展《医药经营管理》地方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报名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下:
一、报名范围及对象
2008年12月31日前在我区药品批发公司、零售药店和制药企业的相关岗位(质检、购销以及中药加工与炮制),且在职在岗的技术人员。
二、政治素质、职业道德要求
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,诚实守信,依法经营,无违法乱纪行为,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。
申报对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,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:
1、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,延迟1年申报;
2、年度考核不合格者,受党纪、政纪处分或受行政、刑事处罚者,延迟2年申报;
3、 弄虚作假、伪造学历、资历,剽窃他人成果者,延迟3年申报。
三、申报评审条件
(一)药士、中药士
1、高中毕业从事药学技术工作满5年,经本专业中专水平培训考试合格;
2、非药学中专(含医药技校)、大专毕业,从事药学专业工作分别满4年和3年;
3、药学相近专业中专、大专毕业,从事药学专业工作分别满3年和2年;
4、 药学专业中专、大专毕业,从事本专业工作分别满2年和1年。
(二)药师、中药师
1、高中毕业,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,经本专业中专水平培训考试合格,或担任药士、中药士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;
2、非药学中专(含医药技校)、大专毕业,从事药学专业工作分别满8年和5年,或担任药士、中药士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;
3、药学相近专业中专、大专、本科毕业,从事药学专业工作分别满6年、5年和2年,或担任药士、中药士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;
4、药学专业中专、大专、本科毕业,从事本专业工作分别满5年、3年和1年,或担任药士、中药士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。
(三)主管药师、主管中药师
1、药学专业和相关专业大专毕业,从事药学专业8年或担任药师、中药师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;
2、药学专业和相关专业本科毕业,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或担任药师、中药师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;
3、药学专业硕士毕业,担任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担任药师、中药师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。
相关专业指医学、生物专业。
对药学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申报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,除因非个人原因尚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,其他人员应对照条件先申报药士(中药士)或药师(中药师)。药学专业硕士毕业可直接申报主管药师(主管中药师)。
以上人员需按行业规定标准分别通过应知应会两部分考试,其中非药学专业和不具备规定学历的申报对象,还必须通过专业水平培训考试,考试合格方可申报。
四、继续教育要求
任现职期间,按照武政发〔2002〕136号《关于转发〈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本专业技术工作需要,参加继续教育,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,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40学时,登记卡上由办学单位和主管部门验印手续完备。
五、报名时间及地点
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对象,请于2009年9月30日前将评审报名材料报送武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(629室),联系电话:86312060。
附件1:常州市武进区地方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(请到武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)
附件2:申报地方医药经营管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要求
常州市武进区人事局 常州市武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二○○九年八月二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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