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认真贯彻落实《关于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定》,规范基本药物生产、经营秩序,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。我局于2010年7月27日与辖区内四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及一家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签订了《武进区2010年度基本药物质量安全责任书》。在签订责任书会上我局要求各基本药物生产配送企业:
一要充分认识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管理的重要性,确保基本药物质量,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。
二要进一步强化企业是药物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,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质量安全责任体系,提升安全质量意识。
三要积极探索基本药物质量安全长效管理机制。
今年以来,我局加强了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处方、工艺核查,督促企业完善和提高基本药物标准、报备中标情况及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监测分析等工作;加强配送企业储运条件及购、销、存、温湿度远程监控的监管,确保我区基本药物各环节的质量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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